注意:方案B企业资质材料需匹配最新营收与实体要求
核心材料清单
- 最近3年经新加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(2026年新政要求年均营收≥2亿新元);
- 企业注册证书、股权结构图谱(申请人持股比例≥30%);
- 新加坡子公司ACRA登记证及办公地址租赁协议;
- 未来3年新加坡子公司运营计划(含雇佣本地员工≥5人的具体安排);
- 至少3份主要业务合同复印件(证明业务真实性)。
常见补料点
1. 营收来源验证:非核心业务(如投资收益)占比超30%时,需补充收益明细及凭证;
2. 子公司可行性:未实际运营的子公司需提供预算明细及本地合作意向协议;
3. 持股真实性:代持股权需提供公证后的代持协议(新政禁止隐性持股)。
注意:方案C家族办公室架构需满足MAS最新监管标准
核心材料清单
- 家族总资产证明(≥5000万新元,20%以上投资新加坡本地资产);
- 家族办公室基金实体与管理公司的ACRA登记证;
- 经MAS认可顾问审核的投资策略说明书;
- 雇佣2名以上本地专业人士的证明(如投资经理、合规专员);
- 公证后的家族成员关系证明。
常见补料点
1. 资产合法性:继承/赠与资产需提供遗嘱、赠与协议及税务清缴证明;
2. 本地投资比例:不足20%需补充调整后的投资方案;
3. 员工资质:无金融经验的本地员工需提供培训计划或更换说明。
避免:材料提交中的3个高频错误
1. 时效性过期:财务报表、审计报告需6个月内出具,超期直接补料;
2. 翻译不规范:非英文材料需新加坡法律学会认证机构翻译并盖章;
3. 签名遗漏:申请表格、授权文件需手写签名(2026年取消电子签名临时政策)。
建议:提前筹备补料备用材料,提升审批效率
1. 方案B申请人:预准备子公司税务登记预申请文件、本地招聘岗位描述;
2. 方案C申请人:获取MAS对投资策略的初步反馈、家族资产跨境转移记录;
3. 通用建议:委托专业顾问预审材料——与美国EB-5投资签证不同,新加坡GIP更注重本地贡献,专业协助可降低补料概率,加速新加坡PR审批;获批后家属可申请新加坡签证安排入境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