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旧政策下,子女及家属可随迁的范围有何不同?
旧政策:主申请人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可直接随迁,父母及其他亲属均不允许申请居留。
新政策(2026年现行):子女年龄上限放宽至21周岁(需证明经济依赖主申请人且未婚);配偶随迁无额外限制;主申请人的父母若满足“需主申请人长期赡养且无其他法定赡养人”条件,可申请1年期临时居留(每年续签需重新审核)。
子女在丹麦的教育福利新旧政策有哪些变化?
旧政策:子女可免费就读公立小学至初中,但高中阶段需自行承担教材费、课外活动费(约每年5000-8000丹麦克朗);非欧盟子女需自费参加丹麦语培训。
新政策:2026年起,子女从小学到大学本科阶段公立教育全免费(含教材、校服补贴);非欧盟子女可申请政府资助的丹麦语零基础课程(每周20小时,持续6个月),无需自费。
续签阶段家属身份维持的条件新旧对比?
旧政策:家属身份维持仅需主申请人的创业签证有效,无需额外材料。
新政策:配偶在续签2年以上居留时,需提供“已完成200小时丹麦语课程”的证明;21岁以上子女需提供“仍在丹麦全日制学习”的在读证明(由学校盖章);父母续签需补充“上一年度主申请人赡养费用流水”(每月不低于1.2万丹麦克朗)。
家属申请所需材料清单(新旧政策差异)
| 材料名称 | 旧政策要求 | 新政策要求 |
|---|---|---|
| 子女出生证明 | 公证翻译件 | 公证翻译件+丹麦驻华使馆认证 |
| 配偶关系证明 | 结婚证公证翻译件 | 结婚证公证翻译件+近6个月共同生活证明(如联名账户流水、租房合同) |
| 父母赡养证明 | 无(不允许申请) | 父母无收入证明+主申请人12个月汇款记录+居委会赡养声明 |
| 子女经济依赖证明 | 无(18岁以下) | 21岁以上子女需提供:在读证明+主申请人承担费用声明 |
家属申请常见补料问题及应对
Q:签证官要求补“子女经济依赖的详细证明”怎么办?
A:提供子女近1年银行流水(无独立收入)、主申请人支付学费/房租的转账记录、学校出具的“全日制在读”证明(需注明学制)。
Q:配偶丹麦语课程时长不足200小时如何补料?
A:提交正在参加的丹麦语课程注册证明+未来3个月的课程计划,说明将在续签前完成剩余时长。
Q:父母赡养证明被质疑真实性?
A:补充公证处出具的赡养协议公证书、父母所在地社保局的无养老金证明、主申请人与父母的日常通话记录(近3个月)。
注:作为丹麦创业移民的主申请人,需确保家属材料与自身创业项目进展一致(如续签时提供公司运营报告),避免因主申请人资质问题影响家属居留。



